疫情期间甘肃省税收(疫情期间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

南城 15 2026-02-24 19:27:20

疫情期间捐赠支出的税务处理

疫情期间捐赠支出的税务处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第10条,以下捐赠支出允许在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企业或个人通过上述渠道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 ,可全额扣除。

疫情捐赠的税务处理要点如下:增值税处理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9号公告,疫情期间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的款项或物资,不涉及增值税 。即捐赠行为本身不视同销售 ,无需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也不涉及进项税额转出问题。

疫情期间捐赠物资的税务处理主要包括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两方面,具体处理方式如下:增值税处理企业捐赠物资时,需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疫情捐赠的税务处理主要涉及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方面无特殊影响,具体处理方式如下:企业所得税方面疫情期间,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 ,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疫情的款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全额扣除 。

疫情期间出台了哪些税收新政策?

〖壹〗、总结:国家通过财政部 、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公告,针对疫情期间小微企业面临的经济压力 ,实施了具有针对性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该政策以清晰的界定标准和明确的执行期限,为小微企业提供了实质性支持,体现了国家对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视与扶持。

〖贰〗 、在疫情期间 ,我国出台了以下税收新政策: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 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

〖叁〗、疫情防控期间,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减轻税费负担 ,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 ,涵盖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多个税种,以及社保费减免等措施。

〖肆〗、无偿捐赠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 、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捐赠用于应对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政策目的:降低捐赠成本 ,提高社会捐赠积极性 。

〖伍〗、国家政策扶持力度大税收减免政策:疫情期间,国家对个体工商户的扶持力度显著增强。例如,从2020年3月至12月 ,个体工商户的增值税税率减按1%征收,这一政策直接减轻了个体工商户的税收负担。此外,还有减免社保 、延长贷款期限等优惠政策 ,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了实质性的支持 。

〖陆〗、免征增值税的处理方式若企业符合免征条件,需询问所属地区的主管税务机关,了解免税收入的填报方式。

疫情期间税收减免优惠政策有哪些?

〖壹〗、支持防护救治方面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于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所取得的工作补助及奖金 ,将免征个人所得税。 实物福利免税:对于企业 、单位下发的有关预防新型肺炎病毒感染的药品 、防护用品等实物,也将免除个人所得税 。

〖贰〗、对于参与疫情防控的医务工作者及相关防疫人员,所取得的工作补助和奖金都会免征个人所得税。捐赠新冠肺炎疫情物资税费减免:捐赠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 ,可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个人和企业捐赠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支出 ,均允许全额税前扣除 。

〖叁〗 、免征增值税的情况若企业符合免征条件,需询问所属地区的主管税务机关,明确免税收入的填报方式 。例如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第五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 ,免征增值税。

〖肆〗 、疫情期间房租减免优惠政策主要包括针对承租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的减免、个体工商户的租金减免与延期支付,以及对减免租金出租人的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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